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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罚龙湖镇源万元金厂安区宇五潮州款 市潮



本文源自:金融界

金融界消息,潮州厂被近日,市潮潮州市潮安区龙湖镇源宇五金厂因委托他人设计、安区潍坊五金厂家直销制作发布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龙湖虚假广告,被潮州市潮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 3000 元。镇源

根据公告内容,宇金当事人属于广告主,罚款委托他人设计、潮州厂被制作发布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市潮虚假广告。

潮州市潮安区龙湖镇源宇五金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的安区潍坊五金厂家直销规定,构成了发布虚假广告的龙湖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镇源规定,对其罚款 3000 元 。宇金




行政相对人名称潮州市潮安区龙湖镇源宇五金厂
行政相对人类别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5103MAC52QLQ1Y
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吴元坡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安市监龙处字〔2024〕46号
违法行为类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的罚款规定
违法事实当事人委托他人设计、制作发布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潮州厂被虚假广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属于广告主,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已构成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罚款3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0.3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4-07-25
处罚机关潮州市潮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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